XIAOSHUANGYUE
第篇文章萧霜月
浮世评:
孙杨与安踏之争,不应挟国家为自己利益代言
原题:瞧瞧,走出泳池的孙杨,是如何为国争光的?
请允许我先从个人观感的角度,回溯一下这几天风头正盛的孙杨事件吧。
昨天傍晚,一篇题为“孙杨昨晚的这个举动刷屏了!”的文章,映入我的眼帘。一看孙杨竖着食指,面向现场年长工作人员,我的心中莫名一惊!
点开文章,顿时让我舒了一口气,露出会心一笑。原来是颁奖典礼上,国旗意外掉落,孙杨立即上前交涉。文章描述道,孙杨多次重复“onemroetime”,在他的坚持下,主办方修好旗杆,重新升旗颁奖。此言赢得一片怒赞声,此举更是看哭了无数中国人。
孙杨爱国的举动无疑是应该肯定的。但大加褒扬,难免没有偏爱成分。纵观体坛,这样爱国的行为比比皆是,只要稍加检索,甚至为维护祖国尊严,坚决抗议直至退赛的也不鲜见。因为这是每一个为国出征的运动健儿应该做的。
其间,我回看现场视频,旗杆上赫然有两面中国国旗,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粗心:原来一起领奖的,还有另外一名中国队员。
于是今天舆论斗转。昨天一面倒为孙杨怒赞的舆论,分裂为“孙杨穿错领奖服是对是错”的争论。真可谓,“一朝荣辱两重天”。
其实,事实非常清楚:安踏是中国亚运代表团的赞助商,根据契约精神,和统一国家形象的要求,孙杨领奖应着安踏领奖服。孙杨身穿自己签约品牌的服装,就是违规了。
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争论呢?
原因不外乎两点:1、现在我们的网络上有种怪象,凡是个人与团体的冲突,无论是非曲直,喷子一边倒向团体发难,舆论一边倒向同情个人。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犯错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团体说公道话反而会成为众矢之的。
一般的媒体只能三缄其口,或列出孙杨的“一身伤痛”,为其文过饰非。(当然,孙杨超越常人的付出,比如两脚罹患甲沟炎,两手蜕皮消掉了指纹,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落泪)所以,我今天写这篇文章,我都不知道自己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
2、孙杨拿了金牌,为国争了光!试想如果孙杨像刘翔那样,不被骂死才怪!既然为国争了光,穿什么衣服领奖并不重要嘛!
但我要说,在泳池里的孙杨,作为运动员,确实为国争了光;但走出泳池的孙杨,他这几天两次领奖的做法是在为国争光吗?
同一领奖台上,同一个国家的运动员,身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服装,可以说史上罕见!一个国家代表队不该有统一的形象吗?这是爱国的孙杨该做的吗?
第二天,孙杨又如愿夺金了。可能迫于之前的舆论,这次孙杨领奖身着了统一的领奖服,但却身披国旗遮盖。
有人说,孙杨此举是要忠实于自己的签约品牌,运动员自己签约品牌与团队签约品牌的利益之争,早前有乔丹,去年有易建联,孙杨也是效仿“前辈”罢了。
乔丹当年率领美国“梦之队”,征战巴塞罗那奥运,为表示对自己签约品牌的忠实,身披美国国旗遮挡国家队赞助商标志。但乔丹那么高的威望,还是遭致了国内的一片质疑之声,“乔丹对自己签约品牌的忠实超过国家”。以致几十年后,至今无人敢再行此招!
去年易建联参加CBA,声称“脚部不适”,脱掉了赛事赞助商的鞋子,最终穿上了自己签约品牌的鞋子,才打完了比赛。易建联此举虽然令人震惊,但鞋子归队员自己安排几乎已成为体坛共识,当年姚明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孙杨此次的行为是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
如果说,孙杨效仿乔丹,在表达爱国的同时,争取运动员个人利益,我们尚可接受。但孙杨在领奖时,松开国旗,不得不露出的一幕,就令人震惊了!颁奖服上的安踏标志,已用一面小国旗贴住了。以如此“高度爱国”的方式,把国家队赞助商屏蔽得这样决绝,我们可爱的孙杨,也是全世界罕见了!
两次领奖,两次为忠于自己签约品牌的,举世罕见的做法,孙杨真是为中国代表团,为中国体育争足了光呵!
估计行文至此,将是骂声一片,我不会被唾沫星淹死,就要感谢上帝了。因为人家孙杨拿了金牌,金牌就是免死金牌;人家孙杨是特殊人才,特殊人才就该享有特权!
我也生怕是因为我过于保守迂腐了,写这篇文章之前,特意查遍了各大媒体。还好截至目前,主流媒体一致认为孙杨违规,做法出格,有损国家形象,有害体育精神,应该受到处罚。
确实,如果说,孙杨拿了金牌,就可以践踏规则,那还不是我们之前,口诛笔伐的“唯金牌论”,这个妖孽在作怪!这是我们体育改革想要的未来吗?
如果指着一个“天才”在某个领域突破拿奖,就纵容他为所欲为,这不是被人讥笑的抓救命稻草吗?这是我们发展体育运动想要的明天吗?
孙杨,我无比敬重您的游泳天赋,我更无比敬重您留下一身伤痛,为国征战十年,光金牌就有枚!为您这样的成就和付出,我可以说,毫不吝惜献上自己的膝盖!
但!您不能仗着有夺金的资本,就膨胀为践踏规则的野蛮人!更不能以爱国之名,把我们无比崇敬的国旗,用来行忠实个人签约品牌之实!她不是您利益之争的挡箭牌!
现在最“黑色幽默”的就是安踏了,被侵权的受害一方,却被那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一通痛骂。究其原因就在于,危机公关过了头,盛怒之下口不择言。什么指责”孙杨个人利益超越国家利益“,明显是上纲上线站不住脚的。
虽然,如果都像孙杨这样做,那我们中国代表团势必会颜面扫地,毫无形象可言,那中国奥委会就没有人,再愿意拿出大笔的真金白银来赞助,中国的竞技运动势必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句话,由赞助商口中说出来,群众是不会买账的。
窃以为,孙杨违规,参照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该做出何种处罚就绝不能“护犊子”,不能让最讲规则的体坛成为个人特权横行之地!
而各个层面的赞助商如此复杂,运动员,特别是孙杨这样的顶尖运动员的利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毕竟运动员才是体育的核心,也不能以维护团体利益之名让他们寒心!
部分资料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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