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终成现实
■市民在社保法宣传现场学习。本报郑荣玺摄
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要满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这是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前,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新规使得这部分人有了享受养老待遇的途径,有了长期生活保障。此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我省城乡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缴费不足15年两条路可享养老待遇 石家庄市刘先生在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工作了二十几年,起初单位没给他上保险,刘先生自己也没在意。刘先生说,年轻时企业工资高,自己也没把养老保险当回事。2004年,企业统一给没有保险的部分职工缴纳了养老保险。“从2004年缴费开始计算,到今年退休,我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这样计算的话,即使上了保险也没法领取养老金。”刘先生开始为退休后的生活担心了,他说,人上了年纪就希望有个保障,没有养老金,即使领回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用不了多久就用完了,那以后的生活还是个问题。 经过咨询得知,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不是说所有缴费不满15年的人都是有能力缴纳费用而不缴纳的,所以《社会保险法》第16条就给了两条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这里讲的缴费满15年,指的是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缴费满15年。如果工作不满15年你就回家了或者不再就业,可以把你的权益转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或者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去,然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待遇。这样就多给了条出路,实际上是增进了职工的权益。 ■省会已研发出补缴软件 了解到,石家庄市社保局已经开发完成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软件,自去年起,石市社保局及所有县(市)区社保局开始受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补缴基数和比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补缴1989年底以前的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9元为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 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以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3%。补缴1996年以后的,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补缴建立个人账户后的养老保险费,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按工资核定补缴基数,但应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300%封顶和60%保底。缴费比例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 ■“老有所养”实现全覆盖 2012年7月,我省合并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省172个县(市)区已全部纳入国家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 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后,在确定参保对象时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只要符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非从业人员三个条件,就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确定为100~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愿选择。我省同时取消了新农保家庭联动机制,原有试点中因家庭联动机制而未享受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自当年7月1日起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新试点县60周岁以上老人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根据规定,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该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据统计,当年我省新参保人数达到972.4万人,总数达到3334万人,参保率为95.8%,超过了省*府确定的90%的工作目标,这标志着我省城乡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本报哈欣